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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局等部门关于
宁波市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4]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贸易局、工商局、卫生局、规划局、财政局、建委、城管局关于《宁波市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菜市场改造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菜市场改造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精心制订改造计划,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加强督促,确保城区菜市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满意的“菜篮子”购物环境。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宁波市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

(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

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 2004年9月)


  为进一步改善菜市场购物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特制定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最佳人居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积极稳妥地实施菜市场更新改造,用三年时间,切实改变菜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把菜市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使菜市场购物环境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相适应。
  经过改造,菜市场要达到以下目标:总体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通道宽畅;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易干燥的材料;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流水冲刷装置;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服务台、投诉处、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桶)等附属设施齐全;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
  二、改造原则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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