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局等部门关于
宁波市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4]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贸易局、工商局、卫生局、规划局、财政局、建委、城管局关于《宁波市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菜市场改造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菜市场改造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精心制订改造计划,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加强督促,确保城区菜市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满意的“菜篮子”购物环境。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宁波市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
(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
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 2004年9月)
为进一步改善菜市场购物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特制定城区菜市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最佳人居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积极稳妥地实施菜市场更新改造,用三年时间,切实改变菜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把菜市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使菜市场购物环境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相适应。
经过改造,菜市场要达到以下目标:总体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通道宽畅;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易干燥的材料;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流水冲刷装置;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服务台、投诉处、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桶)等附属设施齐全;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
二、改造原则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