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92号 2004年8月2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省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办法,指导各地搞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陕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适用范围包括新建和已建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的管理以及直接从事水利工程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立足陕西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建立符合陕西省情、水情和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建立牢固的体制基础。
(二)目标任务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三)改革原则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1.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的原则。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要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把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统一的原则。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