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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乡土人才的管理
  (八)强化乡土人才的考核。对乡土人才实施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定期组织对乡土人才进行考核,一般每年应考核一次。可以采取群众评议、实地查看、现场提问等多种形式,重点考核乡土人才的技术水平和实际业绩。考核为优秀的应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乡土人才资格,注销乡土人才证书。考核中要注意发现新人选,及时纳入管理。具体的考核管理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九)促进乡土人才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县级乡土人才市场服务体系,为乡土人才的培训、交流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农民赶集的机会,组织举办乡土人才科技大集,扩大乡土人才的影响。鼓励和支持乡土人才“走出去”增收创效。
  (十)加大对乡土人才开发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列出专项经费支持农民培训工作,要将乡土人才培训纳入农民培训计划,逐步增加对乡土人才开发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乡土人才开发领域。
  (十一)建立乡土人才数据库。各地要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乡土人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县、乡、村三级乡土人才台账,按照乡土人才的专业特长,分类立档建库,逐步实行微机管理。
  四、积极发挥乡土人才的作用
  (十二)充分发挥乡土人才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乡土人才懂技术、会管理、信息灵的优势,采取项目推广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办法,带动周围群众发展商品经济。鼓励和支持乡土人才按照自愿互利、平等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组织农民建立各类新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进行规模化生产,增强农民的竞争意识、营销能力和组织联络化程度,促使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确保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十三)充分发挥乡土人才的示范引导作用。要鼓励乡土人才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良种苗繁育基地、高效精细农业示范园,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依靠科技进步增收致富。要支持乡土人才开办技术培训班、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面向农民普及推广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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