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
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102号 2004年9月24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省人事厅、省农业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发乡土人才资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都在农村。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关键是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加强农业和农村的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农村人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缺乏带动农民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秀乡土人才。因此,大力加强农村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农村乡土人才,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战略部署,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加强管理,营造氛围,全面加快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1.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要把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既要遵循人才成长的普遍规律,又要适应乡土人才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县、乡、村为单位,形成乡土人才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