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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率,增加透明度。规划编制单位要特别重视“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过程,坚持开门做规划,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社会参与的广泛性。前期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研究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为增强“十一五”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反映社会各界意见,省上要成立“十一五”规划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受省发展和改革委委托,对“十一五”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论证,对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估,对确需衔接的重要事项提出建议。规划咨询委员会由各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以及有关部门组成。
  (四)要按照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适应阶段性发展需要,实事求是,突出结构调整、体制创新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规划体系上,要探索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在继续搞好重要领域专项规划的同时,把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放到重要位置。在规划内容上,要增强规划的针对性,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力戒空话、套话。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备案和评估制度。
  三、“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是指“十一五”规划编制过程中重大问题研究,规划草案的提出、衔接、审定,以及规划发布、修订等各环节的工作。“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由“陕西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省“十一五”规划,按行政层级分,包括省级规划和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行业规划。“十一五”规划的规划期,以五年为主,部分指标为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应该展望到2020年。
  (一)全省“十一五”总体规划全省“十一五”总体规划是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21世纪初陕西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编制“十一五”总体规划,一要加强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不宜搞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二要正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规划内容,改变无所不包、涉及领域过宽的状况,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三要强化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在目前陕北、关中、陕南三大地带划分的基础上,总体规划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条件,确定生态功能区、环境敏感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区、自然灾害频发区、重点开发区和优化整合区等,明确各类区域的主体功能和发展原则,为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区域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四要增加制度创新的内容。总体规划不应再过多地具体描述竞争性产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产量、具体项目,也不应把对特定产业的扶持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要尽可能阐明政府如何通过完善体制、健全法制、制定政策、维护市场秩序等,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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