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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在总结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库区各有关区县要在2004年底前启动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006年6月前完成工程任务,保证三峡工程三期蓄水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国土房管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确保工程质量。
  五、利用对口支援优势,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优化库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继续实施对口支援的政治优势和政策优势,围绕库区特色产业发展,创新方式,拓展领域,抓好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推进产业发展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探索创新对口支援方式,从过去“输血”型逐步转向以增强“造血”功能为主的项目投资型,积极引导东中部和国家大型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到库区投资建厂。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利用全国各地对口支援的有利条件,结合淹没企业搬迁与结构调整,积极引进区外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实现库区产业重组和优化,增强库区经济发展实力和后劲。在继续搞好公益性对口支援项目的同时,按照每年至少引进一个好的对口支援项目、输出一批劳务、交流培养一批库区干部的要求,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引进产业项目、劳务输出以及人才交流培训上来。引进产业项目要注意发挥比较优势,引进有市场、有效益、有技术的项目,帮助自己培育产业,提高竞争力。劳务输出要重点做好就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人才交流培训要服务于库区产业发展需求,向库区培养科技干部,输送科技人才,鼓励主城区高校到库区开办分校和为库区定向培养产业技术人才。市移民局要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每季度汇总上报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委、市科委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改善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手段,完善招商管理,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以特色工业园区为平台,积极吸引外来企业、资金、技术、人才,促进产业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强化产业支撑,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要充分利用主城区“退二进三”和企业搬迁调整的机遇,引导主城区搬迁企业向库区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市经委要会同市移民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引导和服务工作,每季度汇总上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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