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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做好项目策划和前期工作,充实项目储备
  根据库区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和部门,研究提出了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首批指导项目。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大力推进首批指导项目的同时,按照转化资源、塑造特色、创新机制、引入要素、业主运作、增加就业、保护环境的总体思路,做好后续项目的策划工作。建立、充实库区产业发展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推进,为库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项目选择要特别注重增加就业、促进人民群众增收、保护生态环境和发挥比较优势,把资源有优势、市场有前景、技术有支撑、业主有实力作为项目选择的基本要求,以资源转化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搞好项目策划。
  充实前期工作力量,加大前期投入。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加强项目策划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班子和工作经费,结合市已安排的库区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工作补助经费,加快推进项目策划工作。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项目策划互动平台。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进项目策划,把工作重点放在产业指导、政策扶持和提高服务水平上。通过信息发布、招商引资、对口支援、经济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项目业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指导和帮助区县(自治县、市)开展项目策划工作,上下联动,提高项目策划水平和质量。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策划工作的指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结合城镇和特色工业园区发展,合理布局产业项目。项目策划要充分考虑库区城镇的区位条件、产业基础、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引导产业项目向库区重点城镇和特色工业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约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统筹发展特色产业和城镇、特色工业园区,通过完善城镇和特色工业园区功能促进产业集聚,以产业发展支撑城镇化进程。规划、建设部门要结合库区产业发展,做好库区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库区城镇建设。市经委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库区特色工业园区产业导向意见,指导区县做好特色工业园区规划。
  (三)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启动实施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要以库区产业发展首批指导项目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成熟一批,启动一批。有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简称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的农产品种植养殖及加工、绿色食品基地及深加工、旅游景区开发、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及现代制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农技服务与移民就业培训体系建设项目,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紧推进。《规划》中给予政策支持的天然气和盐化工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其他相关规划,获得国家其他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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