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2004]99号)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三峡工程二期移民任务的完成和三、四期移民工作的全面开展,三峡库区移民生计、就业及生态环境等问题日益凸现,特别是库区产业支撑力不强的问题更是影响到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关注。为了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贯彻落实好《规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库区各项工作进入了以安稳致富为目标,搬迁安置、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推进的新阶段。按期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加快库区产业发展,扩大移民就业,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确保库区地质和水环境安全,是我们面临的三大历史性任务。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总结过去10余年移民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国家批准《规划》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努力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库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不仅关系到库区人民致富奔小康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更关系到三峡工程运行安全和全国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国家批准《规划》,为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库区实际出发,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家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统筹经济发展与移民稳定安置、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关系,用好政策和基金,培育和发展库区特色产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库区人民生产生活水平。
从现在起,经过一段时期的不懈努力,在库区建设起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平台、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体系和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环境屏障,努力把库区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活安定、环境优美的新型生态经济区。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库区人均生产总值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力争达到1000美元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就业率力争高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新增就业岗位14万个,实现移民稳定安置;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设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