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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扩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二期课程改革试验点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扩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
二期课程改革试验点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根据本市二期课改的推进进程,本市已于今年秋季在小学起始年级全面推广二期课改,2005年、2006年秋,全市初中、高中起始年级也将全面实施新课程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二期课改在初中和高中阶段全面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增设二期课改整体试验的区(县),并在现有试验基地学校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试验学校的范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课程改革为抓手,推进中小学教学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基地学校在新课程推广过程中的辐射作用,丰富试验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经验,积累区域性全面实施新课程指导经验,为全市初中和高中学段全面推广新课程做好准备工作。
  二、扩大试验的对象及要求
  1、整体推进二期课改的区(县)
  计划新增2-3个参与二期课改有较高的积极性,对区域整体推进二期课改试验有自觉要求,且区域特点具一定代表性的区县作为试验区(县),其中包括1个郊区(县)。
  2、试验学校
  各区(县)高中和初中阶段非课改研究基地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转制学校)中自愿参加试验且办学条件一般或相对较差的学校。每区(县)各2所初中、2所高中,郊区(县)每一学段至少有1所乡镇学校。
  3、申报程序
  拟开展区域试验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向市教委基教处提交申报报告;拟自愿参加试验的学校由各区(县)课改试验办负责推荐,并经所属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将学校名单报送市教委教研室综合试验办公室。
  新增参与试验的区(县)与学校名单由市教委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扩大试验的内容
  1、区(县)试验的内容
  (1)探索区域性推进新课程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
  (2)组织对学校领导与教师实施新课程的培训。
  (3)探索对学校实施新课程所需教育资源与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
  (4)探索区(县)教育局各职能部门引领与保障学校实施新课程的各项制度建设。
  2、初中学校试验的内容。
  (1)学习新课程,理解新课程,使学校领导与教师的教育观念有较大改变,提供组织学习新课程和转变教学观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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