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资本
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04]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区资本市场,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意见》
各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好《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其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的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学习、查找差距,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要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创造和培育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加快发展我区资本市场,为实现我区富民兴桂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明确资本市场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今后一段时间,我区要从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入手,以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为主线,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发挥各方积极性,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要大力支持现有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规范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健全资本市场组织体系。鼓励增设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稳步发展期货公司,探索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积极发展其他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诚实守信、服务质量好、执业水准高的中介群体。
丰富资本市场品种。大力发展公司债券,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
努力争取实现多渠道融资。要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市场发行上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包括已在境内上市的上市公司)到境外上市,拓宽融资渠道。
扩大直接融资比重。要大力培育上市资源,积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制,扶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上市。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培育一批规模大、业绩优、治理机制完善、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数量接近或达到40家,融资总额实现翻一番;上市公司总市值占GDP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三、大力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