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动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由市信息产业局、市国密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和逐步推进全市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和加强网络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工作。
由市国密办牵头,加强密码、密码技术的规划、管理;建立健全我市密码管理与保障体制,按照国家统一规划,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密钥管理体系,为全市信息安全保障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提供有效、可靠的密码支撑。
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工作,指导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建立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统筹全市数字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保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推进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等活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统一规划,逐步建立起区域性、跨地区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
(七)加强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的安全是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部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信息的采集、生产、转换、存储、分发、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特别要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对发生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及时清除”。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内容的安全协调管理工作。对利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危害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由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
(八)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与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委、市信息产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安全应用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的引导和支持,提高我市信息安全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市信息安全测评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促进成果转化和标准化,积极创建国家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基地,推进我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测评认证的国产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
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针对全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及信息化建设的需求,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逐步构建起由国家、行业、地方各级标准组成的全市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推广先进的信息产品标准,加大信息安全产品的采标力度。
由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信息安全的标准化和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