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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成都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都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二)市工商局牵头,公安、新闻出版、质监、卫生、药监、贸粮、农牧等部门配合,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案件,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商标违法案件、侵犯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件,同时,加强对商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有效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提高代理服务水平。
  (三)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牵头,文化、公安、工商、执法等部门配合,切实保护著作权。开展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重点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上侵犯著作权等行为。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和各类学校、考试系统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软件预装领域和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管。
  (四)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公安、工商、质监、药监、贸粮、卫生、农牧等部门配合,切实保护专利权。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成都市专利保护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成都市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我市专利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分阶段查处涉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的侵权、假冒和冒充行为。
  (五)市外经局牵头,知识产权局、工商、贸粮、贸促会、海关等部门配合,强化对出口商品交易会、定牌加工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按照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指导商品交易会、洽谈会主办单位设立专门机构,制订管理办法,邀请保护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驻会监管,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防止境外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会组织造假和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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