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4]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冬季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冬防期间的各项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市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为重点,全力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检查
冬季防火期间,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群众,要全面开展一次冬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工作。自检自查的重点是单位内部的消防组织是否健全,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用火用电设备是否完整好用,是否落实专人管理,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是否落实好值班值宿制度等,以确保安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冬季防火期间,特别是“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组成由领导带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冬防安全检查组,对本地区的机关、水电煤气单位、商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大中专院校、医院及公众聚集场所,经营、储存、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加油加气站,粮食储存场所,农村村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整改,防止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级政府及有关各部门在做好冬防检查工作的同时,要紧紧围绕“9.14”公安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贯彻落实“两部一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确保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农村防火工作,防止烧粮、火烧村屯等事故的发生
冬季用火用电增加,农村和粮食储存场所的防火工作任务艰巨。各地要把农村的秋、冬季防火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乡村干部防火包片责任制,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责,抓好农村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村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组织巡逻队严格进行巡逻检查,严密控制室外用火和儿童玩火,坚决杜绝柴草垛进屯,降低农村火灾次数的工作目标。各粮食贮存场所,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合理布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新粮入库期间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杜绝超储现象,对粮库自制消防拖车(消防车)、储水池及其它消防装备器材还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防寒检修保养工作,保证随时好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烧粮和火烧村屯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任务,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