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确认行政处罚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现将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及与市直部门平级并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及行政处罚权限公告如下: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矿山安全、水资源、水土保持、水产养殖登记、红十字标志、义务兵征集及预备役、消防、义务教育、节约能源、煤炭、港口、城市供水、残疾人就业、劳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二、乡镇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义务教育、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
三、下列市直部门及与市直部门平级并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依法行使相应类别的行政处罚权(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区和部门,按照批准权限行使行政处罚权)。
哈尔滨市卫生局:献血、母婴保健、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护士、医疗事故处理、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业病防治、食品卫生、保健用品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碘盐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废物。
哈尔滨市人事局:人才市场。
哈尔滨市邮政局:寄递业务市场、集邮市场。
哈尔滨市气象局:气象、施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
哈尔滨市农委: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用肥料市场、渔业捕捞、种子市场、农药登记及生产经营、农民负担。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风景名胜区管理。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市政、城市绿化、小型建筑物构筑物、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无照商贩、侵占人行道路。
哈尔滨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具管理。
哈尔滨市安全局:国家安全。
哈尔滨市物价局:价格、收费。
哈尔滨市文化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市场、营业性演出、电影发行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