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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市公安局:一是突出重点地区,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图书批发市场,以及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制品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加强对软件预装领域和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管。二是突出重点案件,公安经侦、治安等各警种通力合作,集中兵力攻坚,严厉查处重大侵权案件。对今年以来尚未办结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加大侦破力度,确定一批重点督办案件挂牌督办,确保成功查处一批涉及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案件。
  6、市外经贸局:加大在外经贸企业中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力度,推进外经贸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引导企业在技术和项目引进及外贸出口中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建立,避免或减少知识产权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大展会中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预审和监管。在广交会、华交会等国内外交易会、博览会摊位分配、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进出口配额管理等方面,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外经贸企业给予政策倾斜。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加强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管理的意见。以保护我市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为重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7、市中级人民法院: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特别是食品、药品、农资等领域的假冒侵权行为和假冒商标、盗版等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除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视情况依法给予经济制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移送犯罪线索。精心组织知识产权案件的开庭审判,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宣判或新闻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全社会意识。
  8、南京海关: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为内容,以货物出口、定牌加工为重点环节,以国际影响较大的口岸性海关、行邮渠道为重点地区,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盗版产品的国际流通。举办行邮快递渠道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培训,并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对部分一线关员进行现场培训。赴企业及行业协会进行“知识产权海关边境保护”专题讲座,减少或防止侵权事情发生。
  (三)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各成员之间的联系,加强执法协作与执法信息交流,依法做好相关案件的移送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打击举报电话:
  南京市商标侵权举报电话:025—8464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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