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4]1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营造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及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科技创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专项行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会展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加强整顿和规范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国内外信誉。
(二)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侵权案件,有效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恶意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坚决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在出版、软件市场,打击制售各类盗版出版物、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行为和非法光盘制售窝点;在与市民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医药领域开展对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通过对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查处,以案说法,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环境。
三、组织分工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坚持集中专项整顿和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牵头部门推动与相关部门配合相结合,市专项行动与省、市、区县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保护知识产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