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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外国专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外国专家局内设3个副处级职能处。
  (一)综合处
  研究拟定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总体方案,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草拟;负责会议、文秘、统计分析、信访及业务培训等工作;研究制订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省出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和智力引进服务工作;建立国外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制定成果鉴定、评估、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经验交流;承办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口联系国家外国专家局政策法规联络司等有关司工作,对口联系国家人事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工作。
  (二)引进处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编制引进国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突出贡献外国专家的奖励工作,配合省外侨办做好外国专家“庐山奖”的评审和我省申报“国家友谊奖”的有关工作;建立国外智力引进服务体系,开辟国外智力引进渠道,建立国外智力引进信息网络,建立并完善省级国外人才库、引智项目库、成果库及引智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指导协调我省国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负责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对口联系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科教文卫专家司工作。
  (三)出国培训处
  研究拟定全省赴国(境)外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研究拟定全省出国(境)外培训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全省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工作;组织实施我省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的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事宜,审核和备案其他出国(境)团组培训项目;对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负责全省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考试、选拔、派遣等事宜,负责我省与国外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对口联系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局办公室、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执行局工作。
  三、人员编制
  省外国专家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副处级职数3名。
  四、其他事项
  江西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国专家局,其相关工作职责由省外国专家局有关处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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