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移民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多方协同配合的原则。
(二)坚持改善移民生产、生活、就业条件,开发生产经营项目、发展家庭经济、增加就业的原则。
(三)坚持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四)坚持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对安置区定额切块、限额规划、包干使用的原则。
(五)坚持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与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相结合,后期扶持基金参与投资的“拼盘”项目,要明晰移民产权,明确扶持对象,基础设施及公益项目建设投资按受益人口分摊的原则。
(六)坚持后期扶持项目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尊重移民自主权,项目实施以移民为主体,确保移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七)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顾的原则。
(八)坚持实行项目管理、分阶段规划、按年度实施、量力而行和稳步推进的原则。
四、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目标
(一)三峡移民后期扶持总体目标
通过后期扶持,使移民的生产、生活与就业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就业和创业的综合素质及实际能力明显提高,安置移民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家庭生产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劳动就业状况较大改观,家庭经济实力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家庭收入较大幅度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融入安置地经济社会发展主流,实现逐步致富,与当地居民同步进入小康。
(二)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近期(2004—2007年)目标
1.改善已安置农村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安全,移民乡(镇)通公路及村组通机耕道,移民村通电话并有医疗点,移民户通电和通电视。
2.发展已安置农村移民的家庭经济,扶持多数移民农户建设一份园地(菜园、果园、中药材种植园等),发展一项养殖业或家庭副业,并使其成为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
3.已安置城镇移民的劳动就业明显改善,大多数移民家庭可通过劳动收入维持基本生活。
4.对已安置移民中的青壮年进行技能培训,使每人掌握1—2门职业技能或专项技术,并能利用其技能就业、创业和谋生。
5.对因遭受严重疾病或自然灾害的特困移民,实施及时救助,使其基本生计得到保障。
6.库区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增强库区经济实力,发挥企业在移民安置和就业方面的支撑作用,吸引更多的投资项目进入库区。
7.到2007年,已安置农村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已安置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