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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的通知
(渝办发[2004]339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大纲》要求,认真组织编制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了切实做好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移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作配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在2005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全市规划编制工作要确保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方案,由市移民局另行制订。
  三、规划编制要认真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为目标,深入调查,科学分析,民主决策,确保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按照“分省市负责,县(区)为基础”的原则,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编制的规划经市移民局组织审核后,由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移民局备案;全市的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三峡办备案。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


  为确保三峡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和“实现库区社会长治久安”目标的实现,中央正式启动了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对三峡移民进行后期扶持,是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巩固移民迁建成果、提高移民安置质量、帮助移民逐步致富、促进库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三峡移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市三峡移民人数众多,安置面广,后期扶持任务十分艰巨。而扶持资金有限,需要解决的问题多、难度大,给后期扶持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确保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取得实效,各移民安置区县(自治县、市)及全市需要编制一个切合实际、科学可行的规划,用以指导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涉及一系列政策问题和方法问题。为了统一思想、明确相关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及方法,保证规划编制质量,经研究论证,提出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作为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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