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近郊城市化水平较高地区的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重点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功能、改善环境。
促进快速城市化地区的产业合理布局和规模集聚,高标准、高水平、高起点推进规划建设,做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建设,防止随意布点、低效益开发。
扶持城市化潜力较大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到合理布局、留有余地,为未来健康、持续发展做好规划和土地储备。
18、优化市域工业园区布局。推进郊区人口、城镇、产业协调发展,以六大产业基地为龙头,市级和市级以上工业区为支撑,区级重点工业区和配套产业街区为补充,调整归并区级工业区和区级以下零星工业点。
郊区工业发展突出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提高产业用地的集约水平和单位土地投入产出率。
到2010年,郊区工业园区总用地控制在950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郊区工业园区总用地控制在1000平方公里以内。
19、充分发挥国家级、市级工业园区的聚集效应。郊区国家级、市级工业园区要在整合周边工业基础上,形成一定集聚规模,成为区域发展的基本产业支撑。
到2010年,郊区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用地总量为600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郊区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用地总量为650平方公里左右。
20、整合郊区市级以下各类工业区,依托规划确定的新市镇,合理布局区级工业区。区级工业区主要利用零星工业点归并调整出的存量土地,作为发展空间。
到2010年,郊区区级工业区用地总量为250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郊区区级工业区用地总量为300平方公里左右。
21、整合归并乡、镇、村各类零星工业点。结合乡、镇、村行政区划调整和土地整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零星工业点的淘汰、转移和归并力度,充分依托新城或新市镇,加快形成以都市型工业为主的配套产业街区。
到2010年,配套产业街区总用地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配套产业街区总用地控制在50平方公里左右。
22、推进农业规模化、生态化、科技化和现代化,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提高劳均耕地面积和农业劳均生产率;推进农民就业非农化,加快郊区农民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