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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切实推进“三个集中”加快上海郊区发展的规划纲要》的通知

  突出重点,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建设松江、嘉定-安亭和临港等有发展优势的新城。这些新城人口规模按照80-100万规划。
  13、有序推进新市镇建设。依托市级工业园区、高速公路节点和轨道交通站点,充分利用各城镇历史基础和发展优势,建设60个左右相对独立、各具特色,人口规模在3万以上的新市镇。
  对于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市镇;人口规模按照10-15万规划。
  14、加快归并农村居民点,建设居民新村。鼓励农民直接进入城镇,积极调整规模小、布局散、占地多、环境差的自然村落。要统一规划,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形成居住社区、中心村和农村居民点三种不同类型的居民新村。居民新村总量为3000个左右;居民新村人口规模在300-1000人左右,有潜力的可达到3000人。
  居住社区主要是乡镇区划调整后,整合原镇区,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条件并进一步建设完善的社区。
  中心村和居民点是根据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要求,通过归并调整形成的布局相对均衡、具备基本居住生活功能的居民新村。规模较大的为中心村,规模较小的为居民点。
  15、节约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总量。郊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00平方公里以内。
  郊区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为新城和新市镇常住人口服务的居住、交通、市政、绿化和社会服务设施等用地以及少量城镇型工业用地。
  16、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的规划指导,建设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郊区居民新村。从满足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和适应现代化生活方式出发,引导、鼓励、扶持农民在建房时,选择实用美观房型,完善居住和观赏功能,提高各项基本设施的配套水平。
  通过整体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地貌和传统院落式空间组合特点,吸取江南水乡传统意蕴,重视水系、绿化和建筑的有机结合,形成清新、简洁、具有现代特征的农村建筑风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郊区居民新村。
  五、产业发展
  17、郊区产业发展要提升能级、优化布局。积极发展优势产业,稳定均势产业,淘汰劣势产业。按照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要求,坚持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增长。依托郊区新城和功能性、基础性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依托国家级、市级开发区和重大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注重产业集聚,加快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现代化都市型农业。
  充分发挥区县积极性,利用区域资源优势,加强规划分类指导,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竞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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