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目标,初步形成农村教育信息化的环境,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校校通”工程要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建设。
(二)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要着力于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全面开发和利用农村家庭、学校和网络等资源。要与农村各类教育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课程改革、实用技术传播和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相结合。
(三)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应用平台及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基础教育资源技术标准,建立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征集、遴选、认证办法,发挥城市远程教育资源的优势,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将优质教育资源传播到农村学校。
七、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教育
(一)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度。省政府成立省农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村教育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省农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级政府也应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实行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将义务教育“控辍”和高中阶段入学率指标纳入政府主要领导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将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列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农村教育统筹和规划实施工作,通过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和质量。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发展农村教育放在优先地位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作用,为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物价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共同核定学校的收费标准,做好监督和各项服务工作。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农村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定期核定中小学编制。农业、科技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形成政府统筹,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督查工作。建立健全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三保”目标、“控辍”和“两基”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发展职成教育等专项内容为重点的督查制度。各级政府每年11月底前向上一级政府专题报告落实情况,每年年底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各地要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目标,作为年度评优、奖励和“一票否决”的依据。省政府定期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对拖欠教师工资,不及时修缮危房,引发社会不稳定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的,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