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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4]14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的战略布局中,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重要历史使命。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自治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和有关部门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战略,加快自治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构建与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系。为此,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校教师队伍至关重要。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发〔2004〕5号),现就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结经验,认清差距,抓住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1.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的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区高校(含成人高校)有专任教师14231人,其中教授541人,副教授3795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1370人,博士学位的182人。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正茁壮成长。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已成为学校教学科研的主力军。十年动乱造成的人才断层现象已得到根本改变。
  2.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自治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教师队伍的结构仍不尽合理,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只有13.8%,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和目前全国平均(34.89%)水平;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严重缺乏,普通高校教授与学生之比为1∶283,也远低于全国平均(1∶158)水平;待遇低,机制不活,人才流失严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授课质量有待提高等。综上所述,我区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已成为自治区高等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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