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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二十)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职业教育的投入,保证职业教育生均事业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确保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经费高于普通高中。各级财政要安排或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有计划地支持职业学校实验实训设施建设和师资培养。2004年至200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增加到200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和欠发达地区骨干职业学校建设。职业学校的学费收入要全额用于学校发展,不得用于冲抵正常拨款,不得挪作他用。中等职业学校的水、电收费与其他中小学一样,按民用水、电价格标准收取。
  (二十一)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各地要深入开展“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的农民教育科技培训体系,把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农村中小学办成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要继续推动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依托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构建并完善适合农村的自考助学体系。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的试点,逐步构建农村终身教育体系。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村成人教育的投入。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和扶贫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时,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农村职业(成人)学校的建设。到2007年全省要建设好200所省级示范性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一批农村社区教育示范区。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十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德育放在一切教育工作的首位,改革和完善德育工作的机制体制,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改进德育课堂教学方法,强化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防范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心理、行为有障碍学生的管理和帮教网络。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均应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全社会都要为广大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十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决改变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建立和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体系,降低教学内容难度,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健康而有个性的可持续发展力。要坚决采取措施,切实把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
  (二十四)要高度关注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花大力气促进学前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县(市、区)、乡(镇)要有专人管理学前教育工作,每个乡(镇)都要建好中心幼儿园,教学研究部门要有专门研究学前教育的人员。要积极改革幼儿教学模式,彻底转变“幼教小教化”的现象。要花大力气提高初中的管理水平、师资水平和教学水平。改革高中招生制度,减轻初中过于激烈的竞争压力。力争办好每一所初中学校,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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