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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整治油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进一步
开展整治油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84号 2004年8月3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等部门制订的《进一步开展整治油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进一步开展整治油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省安监局 2004年8月)


  2003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省组织开展了整治油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整治专项行动进展不够平衡,影响油田及输油气管道企业正常生产治安秩序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为切实维护我省油田正常生产秩序和输油气管道的安全,根据公安部等国家10部门《进一步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公治〔2004〕17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2004年11月底,在全省进一步开展整治油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盗抢、破坏国家油田资源及生产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破获一批涉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清理一批在油田周边及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从事违法收购活动的站(点),取缔关闭靠侵占、盗窃、“蚕食”石油企业物资、器材、油气、水电资源生存的寄生性非法厂点,依法拆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构)筑物,规范油田生产、原油加工、油品运销和油区用电、用水秩序,强化油区治安管理和石油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铲除涉油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和石油、天然气生产安全隐患,探索建立油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地区
  1.江苏油田区域的邗江、兴化、金湖、射阳等县(市、区);
  2.西气东输管道途经的六合、栖霞、江宁、仪征、句容、丹徒、丹阳、武进、天宁、江阴、惠山、锡山、无锡新区、宜兴、相城、虎丘、苏州工业园、吴中、昆山等县(市、区);
  3.甬沪宁输油管道途经的吴江、宜兴、溧阳、句容、仪征及江宁、栖霞等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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