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通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要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对企业重点宣传这项工作对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性,要求其做好配合工作;对街道、社区重点宣传这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城乡基层组织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责;对企业退休人员重点宣传这项工作对于从根本上保障他们晚年生活的重要作用,消除他们的种种顾虑,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这项工作。
(二)要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为了推动各地开展工作,自治区决定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各市要将本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按月报送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自治区将定期给予通报。各市要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把它作为加强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自治区将定期对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对这项工作开展得好的要予以表扬,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险工作的指导;组织部门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政策性宣传工作,加强对舆论导向的引导,协调各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编制部门要核定落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国资委、经委要指导企业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各项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并协助企业落实各项费用缴交,督促企业应尽的其他职责;民政部门要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将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持范围,及时向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考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卫生部门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企业退休人员就近医疗提供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组织和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公益组织,为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为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并在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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