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后,在一定时期内企业仍应继续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退休人员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的人事档案要做到材料齐全、完好。在移交过程中,移交双方要以“移交协议书”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有关规定应由企业负责的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的发放,未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企业退休人员住房的管理和维修,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医药费的报销等等,由企业继续负责。企业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组织人员看望退休人员,不得以社会化管理服务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提供给退休人员进行活动。
七、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各地要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开展党的组织活动。要按照“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的目标,加快党组织建设的步伐。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要转入居住地党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其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分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又被原单位返聘的,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原单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外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人基层党支部,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要及时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转到街道和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各街道或社区应将移交管理后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的名单造册登记报街道党(工)委或上级党组织,由街道党(工)委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这部分退休人员进行学习和阅读相关文件,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活动,确保他们的政治待遇不受影响。
八、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一)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行管理服务社会化,是对现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涉及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工作。要按照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工作,认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素材,及时提供给新闻单位,为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提供方便;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新闻媒体要精心组织,制订报道计划,开办专栏专题,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同时,企业单位要充分挖掘自身的宣传阵地和力量,积极发动街道社区和企业单位通过办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做好多层次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