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调整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是加强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按照国发[2004]12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调整我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组通字[2004]81号)的精神,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要进一步理顺市、县(市)、乡(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市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改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县(市)人民政府管理,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市辖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业务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管理。
  2.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管理。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改设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机构编制上收到当地人民政府管理。
  3.要切实加强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建设。根据国发[2004]12号精神,国土资源管理所是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到乡(镇)负责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派出机构。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承担着最基础的工作,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县(市)前要进行清理,重新核定编制。这次改革,要切实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建设,确保机构到位、人员编制到位,行政编制无法调剂解决的,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4.根据国务院关于“强化国土资源宏观调控能力”的总体要求,市、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科学配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职能,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编制配备与内设机构设置,要与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相适应。
  5.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各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当地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按现行的财政体制、预算标准和支出水平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好相关规费的收缴工作,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进行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体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