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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中心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中心卫生院
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4]88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中心卫生院等27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中心卫生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中心卫生院;
  2.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中心卫生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中心卫生院;
  3.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亦庄卫生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医院;
  4.北京市大兴区安定中心卫生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中心卫生院;
  5.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魏善庄卫生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卫生院;
  6.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长子营卫生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卫生院;
  7.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瀛海卫生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卫生院;所有制形式由集体变更为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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