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负责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注册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规范,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业务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查处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行为;负责拟订提高本省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
省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按照《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和流动育龄人口从业人员予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未经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
省环保局:开展全省人口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促进环境保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省广电局:负责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新闻及人口形势,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传播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指导本系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省统计局: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和年度人口变动情况的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数据;核定、管理、公布人口统计资料,对人口统计数据及人口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参与人口发展战略、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计划生育药品的临床试验、临床药理基地、淘汰药品的审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监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药具流通的监督管理;协助和支持有关部门在计划生育系统引入和推广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
省扶贫办: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作为科技扶贫、项目扶贫的重点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扶贫项目,把扶贫开发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
省妇联:积极参与并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宣传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注重性别视角宣传;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与实行计划生育密切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育。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