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进一步搞好城镇管理。加强城镇管理队伍建设。坚持重心下移,逐步将城市管理职能向重点镇和小康示范村延伸,形成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协调运作的城乡一体的城镇管理体系。加大“村改居”工作力度,崂山区和黄岛区的村委会要在2005年底前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城阳区驻地、各办事处建成区内的村委会在2006年底前改为社区居委会。五市驻地和重点镇建成区内的村委会在2007年前改为社区居委会。
四、完善政策,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
14、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区(市)驻地和小城镇集中。实行人才户口城乡自由流动政策。
15、大力发展城镇社会公益事业。区(市)驻地、重点镇、小康示范村要集中规划建设一批设施和师资水平较高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突出抓好区(市)医院和重点镇卫生院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城镇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影剧院和村(居)群众性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16、完善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积极构建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三大平台,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在重点镇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职业介绍场所和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服务。
17、进一步搞好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低保及社会救助制度,市和区(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证。城镇各类企业必须按法律规定参加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积极探索研究进城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办法,搞好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健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推进郊区城市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城市化工作的组织实施。要配好、配强、配齐6个卫星镇领导班子,鼓励卫星镇主要负责人连任,对在卫星镇工作时间满一届以上,且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提拔使用。在《
行政许可法》允许范围内,赋予卫星镇区(市)管理权限。理顺区(市)镇两级财政关系,完善卫星镇财政管理体制,真正做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