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要求。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使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受到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制约,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从现在起到2007年,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政府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是:
(一)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相关配套制度,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行政许可制度。继续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清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收费项目,加强过程检查和事后监督,积极探索和运用政府指导、行政合同等间接管理、动态管理等多种管理手段,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和优化。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职能的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各项权利,更大程度地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自律和服务功能。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规范、廉洁。要把《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确立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实践和探索,进一步科学界定政府信息与其他信息、公开与免予公开的标准,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档案馆等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便民利民的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检索系统,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争议解决机制和监督机制,在实践过程中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关系,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等其他制度的衔接问题。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突破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推行公共事务的公众参与制度,落实对政府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促使政府权力合法、适当地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