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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2004)[失效]

  3、专业人才需求调及专业(专门化)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专业教学方案(计划)及主干课程设置方案;
  5、专家有关论证报告。
  (三)学校设置目录内专业(专门化)的实行网上一次性登录备案;设置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门化的需先进行网上预登录备案,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对其名称和编码进行核对归类后再正式登录备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目录外专业(专门化)名称(编码)后,学校设置目录外专业(专门化)实行网上一次性登录备案。学校按本办法设置新专业(专门化)的有关材料同时请书面报主管单位备案,并存学校备查。
  (四)学校新专业(专门化)设置备案通过上海“职成教育在线”网站进行网上登录备案(网址:www.shedu.net),具体有关要求及操作办法另行部署。
  (五)网上登录备案日程安排如下:每年11月的第三周进行学校次年招生的新设置目录内专业(专门化)的网上一次性登录备案,以及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门化的网上预登录备案;11月的第四周到12月的第三周前进行学校预登录的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门化的核对归类;12月的第四周到12月底前对学校预登录的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门化按核对归类后的有关信息进行正式登录备案。
  (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统计汇总专业(专门化)设置登录备案情况,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宏观规划专业建设,以及招生和学籍管理提供依据。
  六、专业设置质量评估与监管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工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在推动学校面向市场自主设置专业的同时,通过对专业(专门化)教学质量评估检查与监管,促进学校专业办出特色和水平。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适时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学校专业(专门化)设置、教学质量及学生就业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其中对学校设置目录内专业(专门化)在其有一届毕业生时进行抽查;对学校设置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门化在其招生满2年时进行以设置科学性、可行性及教学质量为主的评估检查。以上所指的专业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凡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经一年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向社会公布。
  (二)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统筹领导和监管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建设的有关办法。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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