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加快商贸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流通现代化。制定商贸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市商务网,整合内外贸信息资源。建设商贸电子管理系统,与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上对接,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实施网上管理。支持商贸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开展网上交易。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立项和技术上给予支持。
七、进一步推进商贸企业改革
(二十三)调整流通领域所有制结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壮大商贸流通业经济规模。降低市场准入条件,放宽经营范围限制,鼓励更多的企业和自然人进入商贸流通业。支持外地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来津投资发展商贸流通业。扶持吸纳力强、投资能力弱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通过拍卖出售、合并加盟、清算注销以及鼓励民营企业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小型流通企业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两年内全部完成。到2007年,流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资产总额占全部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达到70%以上。
(二十四)培育流通领域大集团、大企业。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管理规范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支持具有一定实力的本市商贸企业到市外、国外发展。支持商贸资本向生产领域延伸。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销售网络,发展国内贸易;支持内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鼓励内外贸企业相互投资参股。按照精干主业、壮大规模的思路,把分散的国有资产向优势行业、优势领域和核心业务集中,组建大型商贸企业集团,实现国有流通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到2007年,形成年销售额超500亿元的企业集团2家,超100亿元的10家。
(二十五)加快国有内外贸企业改革。推进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通过合资合作、兼并收购、转让出售等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采取“整体打包,债权转股”等方法,解决企业不良债务。到2007年,已改制国有内外贸企业达到100%。关系市场稳定的重点行业,保留一定的国有控股企业,其余企业国有股权比例要明显下降。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市属集团公司经营效绩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加强市场监管和政策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