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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务发展的意见

  (十八)建设覆盖城乡的便民商业网络。从方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要求出发,发展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商业服务体系。
  在市区和农村城镇,发展以大中型综合超市为骨干,餐饮、储蓄、邮政、生活服务相配套的综合性社区商业服务中心;按照每万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标准,在居民区周边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建设便利店、早点快餐店、废旧物资回收点、菜市场(生鲜食品超市)等便民商业网点。鼓励发展家政、医疗保健、保洁、物业管理、休闲健身等生活服务业。到2007年,建成和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中心200个,新建100个封闭式菜市场(生鲜食品超市),拆除占路市场,按照200至4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分散设置的便民网点市区覆盖率要达到100%,农村城镇覆盖率要达到80%。在农村初步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消费品零售网络和农资连锁销售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公司+农户”生产流通模式的数量增加两倍。
  (十九)加快发展连锁经营和新型业态。扩大连锁经营规模,培育发展大型连锁龙头企业。支持各类连锁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的资本和业务重组,鼓励连锁企业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延伸,支持具有知名品牌的连锁企业和“老字号”企业运用商品、商号、管理技术等优势发展连锁网络。积极发展折扣店、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网上购物等新型业态。调整、提升传统业态,引导大型百货店改造与整合,中小型百货商场向专业商店方向转变。到2007年,形成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3至5家,超10亿元的连锁企业15家,连锁经营业种达到100种,销售额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到40%。
  六、不断加强商贸设施建设
  (二十)优化商贸设施布局结构。坚持规划调控与市场培育相结合,商业发展与城市整体发展相协调,合理配置商贸设施。编制全市商贸设施发展规划,推进大中小商贸设施均衡发展,高、中档设施与便民网络梯度布局。加强对大型商贸设施发展的宏观调控,对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贸设施建设实行听证会审制。建立城市大型商贸设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对全市商业网点的数量、布局、结构以及市场需求情况实施动态采集分析并及时发布,引导企业的投资行为。
  (二十一)加大商贸设施投资力度。通过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种经济成分投资商贸设施。抓紧建设80万平方米的天一摩尔主题广场,66万平方米的国际轻工商贸城,30万平方米的北方五金市场,25万平方米的天津科技广场,22万平方米的现代商业广场以及10万平方米以上的凤凰城(慈航商业广场)、时代奥城、铜锣湾广场、信达广场、恒华大厦等10大商贸设施。改造提升现有商贸设施,增强载体服务功能。各区县要加强对便民商业设施的管理和政策扶持。到2007年,全市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年均增长20%,4年累计投资总额达到480亿元,人均商业面积由现在的0.8平方米提高到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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