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方便在职从业人员接受高等教育,鼓励各类成人院校在实施弹性学制的基础上,试行累积学分制。积极创造条件,构建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九)严格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及加强函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并形成制度。每年对部分成人高校和部分函授站进行教学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继续坚持部分公共课程的全省统考制度。要继续实行函授站年度备案公示制度。省内外高校在晋设置的函授站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到省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年度备案手续,不允许未履行年度备案手续的函授站招生。省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示允许招生的函授站名单。
在进一步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注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研发并使用全省统一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全程动态管理软件,实现学生学籍全程网上管理。严格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管理。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坚决查处乱办学、乱收费、乱发文凭和考试舞弊等问题。
(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成人高等教育
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继续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要制订并落实对民办高校的扶持和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各种成人高等教育。民办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注重社会效益。要逐步建立社会力量办学服务体系,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一)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
要加快各类成人高校现代教育手段和教育资源信息化建设进程。各校要建成校园网,各函授站要建有计算机教室并和主办院校校园网联通,实现网上教学和管理。要完善并充分利用以省电大开放教育系统为基础的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平台。要开发数字化实验与虚拟实验系统,创建网上共享实验环境。要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和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