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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仍应以专科层次的全日制、业余和函授教育为主。可以招收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从业在职人员和社会公民。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相应条件并经批准的成人高校,可试办本科教育,并获得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
  (五)努力创建示范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各类成人高等示范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的标准和扶持政策,在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编制、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扶持。学校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要提供必要条件。学校应抓住创建示范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的机遇,统筹规划,在资金投入、师资队伍、实验实习实训设施、图书资料、制度保障等方面向创建特色骨干专业倾斜。
  (六)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各类成人高校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使学生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诚信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大批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
  (七)切实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进入成人高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建设入手,认真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学水平。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教师任用新机制。要建立学校与企业、部门双向介入,教学、科研、生产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培养学科、专业、课程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
  (八)扎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各类成人高校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准确定位,拓展服务面,优化专业设置,使培养模式不仅要全面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三个面向”的精神,而且还必须维护学历教育的严肃性。根据地方和基层对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的要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关系,适度增加技术性和实用性课程,加强各种实践教学环节。鼓励以就业、上岗、转岗为导向,走“定单培养”、校企联合、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培养技能型、实用型、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等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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