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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电力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反事故演习,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新老体制交替期间,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重点做好安全管理的衔接工作,确保责任主体及时到位,共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科学引导电力消费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既是当前做好电力供应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电力工业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机构,多渠道筹措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主导和推动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各级经贸委(经委)作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规划,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电网经营企业作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施主体,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电力需求侧管理中心,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制定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要采用行政手段,合理安排错峰、避峰措施,转移高峰用电负荷。要采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峰谷电价差,逐步推行丰枯电价、季节电价、可中断电价、高可靠性电价等,直接激励用户主动参与用电需求侧管理,科学引导电力消费。
  五、加强电力法治化管理,营造良好电力发展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电力法治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要组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维护发供用电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依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定期开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窃电和违章用电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加强电费收缴工作,树立依法用电、诚信交费的社会意识。各级政府要积极协助电力企业做好电费回收工作,依法催缴电费,遏制恶意欠费,减少电力企业经营压力,营造良好电力发展环境。
  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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