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推进公共服务
在内部业务网络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各级政府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近两年重点建设并整合省和市州的综合门户网站,促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扫黄打非”等服务。
(六)基本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组织建立全省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电子政务信任体系;加强关键性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安全评估、安全政策、安全标准、安全审计和安全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整体策略,由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策略,制定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制度,指导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和省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要抓好安全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七)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
由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省质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全省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系统,编制和修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规范和标准,推行与重点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紧密结合的标准试行方式,建立标准符合性检测机制和实施机制,完善标准咨询与服务体系。
积极促进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行部门、系统集成商、电子产品制造商在标准方面的协作与联合,鼓励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标准和系统。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做好跨部门重大项目标准实施的协调工作,协同和组织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的IP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
(八)加快电子政务法制建设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开展电子政务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研究,加快信息化立法进程,基本形成促进和保障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抓紧制定电子签章、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工程管理办法、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等电子政务法规、规章或实施细则。
(九)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
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地开展公务员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计划,举办各种短训班,对公务员进行在岗培训。制定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将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考核纳入公务员业务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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