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各部门原则上要暂停纵向网的建设和扩展。
(三)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
为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提高决策、监管和服务水平,要加快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和金税、金关、金财、金融监管(含金卡)、金审、金盾、金保、金农、金水、金质、金教、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等重点业务系统建设。
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建设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由省发改委牵头,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经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等部门参加;金税工程、金关工程的实施主体不变;金财工程由省财政厅牵头;金融监管(含金卡)工程由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省证监局、省保监局参加;金审工程由省审计厅牵头;金盾工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参加;金保工程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民政厅参加;金农工程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农办等部门参加;金质工程由省质监局牵头;金水工程由省水利厅牵头;金教工程由省教育厅牵头;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其他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各部门的业务系统建设必须从满足管理决策和促进公众服务的需求出发,利用统一网络平台,促进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所编制的规划和总体方案,经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立项。为配合重大电子政务工程的实施,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在近期内协同和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概算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
(四)规划和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
要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设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设计工作,由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湖南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口和计生委等部门参加;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由省质监局牵头,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省编办、省统计局等部门参加;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建设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参加;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由省统计局牵头,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参加。政府各部门都要结合自身业务系统建设,建设各自高质量、有特色的数据库,并确保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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