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湘办发[2004]9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6月9日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
(2004年4月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加快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步伐,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促进公共服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政府先行,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省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制定总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防止各自为政。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二)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加强政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明确建设目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当前要重点抓好建设统一网络平台、重点业务系统和基础资源数据库,建立标准、健全法制。
(三)整合资源,拉动产业。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料,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要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与软件,带动信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