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加大特色档案的收集力度。各级档案部门在依法搞好常规档案接收的同时,要加强具有本地特色档案的收集,不断丰富馆藏资源。特别是对名人档案、名优特产档案、名胜古迹档案、民风民俗和民间文化艺术档案、重大历史事件档案、重大社会活动档案、重大建设工程和重大科研档案等,要加大主动收集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特色档案专馆(室),安排专门力量和经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收集。省档案部门要加强对党和国家领导来湘视察、重要外宾来湘访问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调研、考察等形成的声像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有关方面要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5.进一步扩大档案资源建设领域。各级档案部门要将档案资源建设由机关档案室拓展到整个社会,根据社会需要开辟新领域。城市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考核范围,纳入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农村要紧密结合村务公开,抓好村级档案建设。要积极推动城乡家庭档案健康发展,特别是要帮助城市工商户和农村经济大户建好家庭经营档案。企业要实行档案建设法人代表责任制度。行业执法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被监督管理对象如企业、中介组织和有关个人的信用档案,发挥信用档案在整顿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三、不断加大依法治档和科教兴档力度
6.不断完善档案法规制度。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抓紧制定电子文档管理、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特色档案管理、社区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7.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当前要抓好国家档案资源的法制化管理,对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的单位和有关当事人,要依法处理。同时,档案部门要依法行政,努力增强档案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档案行政执法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8.切实搞好档案管理登记。各级档案部门要对当地档案工作机构、人员和档案库房设备、馆藏档案以及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依法进行登记,并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9.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各地要按照全省“四五”普法规划,认真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学习与宣传。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规宣传活动,各新闻单位要紧密配合,搞好档案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