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三类人才总量达到70万人,占贫困旗县总人口的5%,占全区人才总量的50%。每个贫困旗县都要建成一个设施完善、功能较全、运行规范的基础性人才市场。通过深化科技体制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初步建立起适应贫困旗县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和体制,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到2010年,贫困旗县人才总量达到80万人,占贫困旗县总人口的5.7%,占全区人才总量的52%。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结构、比例、分布更趋合理,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切实加大贫困旗县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4.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十五”期间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干部培训规划》,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00名贫困旗县领导干部到区内外、国内外学习研修、挂职锻炼,对300名苏木乡镇党政领导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积极争取并切实抓好中央、国家机关与贫困旗县之间、外省市与贫困旗县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旗县之间、贫困旗县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加大对贫困旗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力度。
5.加快培养造就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大力提高企业家素质。通过开展产业化扶贫,重点扶持部分龙头企业进入贫困地区,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带动贫困农牧民走向市场,增加收入。加快培育发展一批贫困地区自己的中小型龙头企业。通过实施产业化扶贫,到2005年和2010年,贫困旗县农牧民从事产业化经营的人均收入分别达到1000元和2000元,占同期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37%和46%。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基础设施等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区内外、国内外的企业家、高级专家、技术人才以投资、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技术入股、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在贫困地区创办高效农牧业、能源开采、加工及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培育和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才队伍中的比例,到2005年,贫困旗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人才总量的6%左右,到2010年达到10%左右。
6.造就一支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重点培养一批急需的农牧业、城建、交通、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以及信息、生物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抓紧培养懂经营、善管理、精通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专业人才。注重培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农牧业科技人才队伍。
7.大力实施县、乡、村三级实用人才工程,积极开发乡土人才。通过多种形式搞好乡土人才的培训工作,对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所需经费,各级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自治区从2004年开始,结合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对贫困旗县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或有一技之长的实用人才和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和引导性培训,每年培训10万人左右,到2010年培训总人数达到70万人以上。建立和完善乡土人才培养选拔标准和考核办法。凡获得农牧业技术职称或“绿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村牧区各类科技推广示范户和专业生产示范户骨干,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大户、营销专才和有一技之长的各类能工巧匠,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取得突出成绩的嘎查村组干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回乡青年等,都可列为农村牧区乡土人才培养范围,经过相应内容、方式、程序的资格认证后,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被聘用时,应当享受相应的待遇。加强农村牧区实用技术推广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农科教结合项目,力争在3~5年时间内,每个嘎查村至少培养5~10名(户)科技致富能手和科技示范户;每户农牧民中至少有1人获得“绿色证书”或有一技之长,能够从事高效农牧业生产或进城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