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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快新闻出版业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深化新闻出版业改革
  (七)大力推进新闻出版单位改革。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闻出版企业。积极稳妥地搞好发行集团改革试点工作。除人民出版社外,其他出版单位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八)加快规模化经营步伐。重点培育一批品牌名优、核心竞争力强的出版企业集团,以资产为纽带进行体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投资、管理和资源配置功能。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新闻出版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兼并、联合、重组,实行跨地区、跨媒体发展。鼓励高校、城市出版社联合发展。积极争取新华日报报业集团的品牌报纸在省辖市办地方版。支持出版资源丰富的新闻出版单位跨媒体经营。
  (九)开辟安全有效的融资渠道。新闻媒体和出版单位的宣传编辑部门不对外融资,必要时可吸收系统内资金;广告、印刷、发行等经营部分剥离后转制为企业的,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吸纳社会资本,通过股份制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转制为新闻出版企业和事业单位分离出来的报、刊、社所办企业,在对外合作和融资活动中,必须确保国有资本主导地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发行、印刷、复制、广告和版权中介服务等领域,允许多种经济成份进入。
  四、加强对新闻出版工作的领导
  (十)强化宏观管理。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新闻出版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新闻出版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深化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出版、报业、期刊、印刷、发行、版权等行业协会的建设,完善新闻出版专业化服务体系,建立版权代理、广告经营、市场调查、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推动中介服务市场化、社会化。
  (十一)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著作权法》及《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和制黄、贩黄、走私行为。加强著作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为版权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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