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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3、坚持政府推进指导。实施品牌战略,政府主管部门要转变职能,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和环境,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支持企业发展品牌。
  4、坚持上海特色。品牌战略要从上海实际出发,适应上海的城市功能定位,适应上海经济发展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使品牌发展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互促。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企业品牌战略实施力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制定品牌发展战略。企业是品牌战略的实施主体,各企业要把品牌建设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一是制定完善品牌发展战略。二是对照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标准,谋划品牌开发、推广、运作和经营,加强品牌注册登记和依法保护。三是从品牌定名、品牌定位、品牌定形(文字、图案、色彩等设计)等入手,明确工作任务,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四是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集团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产业集聚、能级发展、资产优化重组等,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塑造一批被市场、消费者和用户认可的品牌。
  2、建立品牌工作机制。一是企业领导负责推进,明确职能部门和专职人员,制订落实制度措施,形成工作机制,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品牌建设。二是创建品牌要及时注册商标,有的要申请专利,使品牌取得法律保护,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三是重视品牌的无形资产。对品牌无形资产要作有效评估,对品牌质量、效应等要定期进行评估分析,在企业改制或重组时,要重视品牌整合,防止品牌无形资产的流失。四是注重品牌发展创新。品牌要体现科技创新,企业要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努力形成自己的特有品牌,并与时俱进地注入新的技术,保持品牌活力。
  3、做大做强做响品牌。一是积极推进品牌升级。企业要通过努力使拥有的注册商标或品牌尽快成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或上海市名牌产品;已获得的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要争取成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已在国内享有声誉的品牌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力争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品牌。二是大力提升“走出去”自创和收购品牌的能力。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快“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通过商标境外注册、建立海外生产基地、销售公司等途径,加强品牌国际化建设;强化资本运作,通过购买国外企业和品牌,建立国外产品品牌和销售渠道,快速进入国际市场,扩大企业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对老品牌的开发性保护。重视具有历史底蕴和民族特色的老品牌的市场价值,按照市场经济方式进行开发性保护。可通过给特定企业有偿使用,特许经营等方式,或鼓励优势企业通过购买、兼并等方式开发保护老品牌,提升老品牌的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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