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04]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月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
农村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加快我区“普九”步伐,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对于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农村教育基础薄弱,目前尚有41个县(市、区)未实现“普九”;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社会生产力不高,必须加深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快人才培养的步伐,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全面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即三大计划十二个项目)。
“312工程”有关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规划如下:
一、“普九”攻坚计划
(一)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1.背景。
“九五”以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不断加大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先后组织实施了一、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全区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一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水毁学校重建工程”等项目,使我区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大为改善。但是,由于我区教育基础差,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危房,严重威胁着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据2002年核查,全区5151.35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中有危房418.06万平方米,D级危房336.4万平方米;C级危房69.08万平方米;B级危房12.58万平方米。另外,我区中小学还存在约606万平方米建于1980年以前(即50一70年代)的泥木瓦结构、砖木瓦结构的平房,这些平房大多质量差、已超过使用年限,遇洪涝冰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极易成为新的危房。
国务院于2003年9月召开了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一次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包括继续实施第二期“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这无疑是广西继续解决中小学校危房问题,加快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大好机遇。
2.总体目标和任务。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03]55号)的要求,认真实施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主要任务是:从2003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28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现有B、C级危房校舍的维修加固。
3.指导原则。
(1)按照“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的布局调整规划,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基础扎实、效益较高的基础教育体系。
(2)建立健全中小学危房改造投人保障机制。按照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地方投入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
(3)各项目县所编制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规划要与本地基础教育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避免投资出现分散、随意、盲目以及延续性不够等弊病,保证计划投资及学校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保证学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4)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主要解决农村小学、初中的D级危房校舍改造,着重解决有D级危房校舍的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三类用房紧缺的学校。着重解决覆盖人口和学生密集度高的学校,优先解决初中、中心校以及校均规模比较大的村完小。
(5)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本着“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危房校舍的改造、重建,不搞脱离当地实际的高标准建设。
4.项目安排和要求。
中央专项资金对广西二期危改工作补助投入3.5亿元。为配合中央专项资金使用,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积极配套建设资金,基本完成国办函[2003]55号文批复我区的28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及B、C级危房维修工作。自治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为原则制订我区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具体方案。
(1)将危改项目纳入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补助的范围。
①用好中央危改专项资金,推动项目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按期达标。
②危改专项资金集中投向农村初中、小学D级危房校舍改造。
③本着综合平衡的原则,危改资金投入必须与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各专项资金投入相平衡、衔接,确保列入二期危改计划的项目与其它专项工程项目不重复,避免重复和浪费。
④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项目学校必须是政府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和完全中学,以及相应阶段的特殊学校。
⑤危改资金优先解决校舍用房的次序依次为教室一学生宿舍一学生食堂一其它用房。集中财力缓解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三类用房紧缺的矛盾,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2)建设标准。
全区改造D级危房要新建的校舍统一要求建成砖混或框架校舍,保证其牢固性及使用寿命50年以上。砖混结构的校舍建设施工预算控制在500元/㎡左右,框架结构的校舍建设施工预算控制在550元/㎡左右。B、C级危房校舍维修加固的施工预算按不同的结构、建筑类型控制在100一200元/㎡左右。
(3)项目执行的预期效益。
我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初中、中心校、村完小、部分的教学点将基本消除D级危房,维修加固现有B、C级危房,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缓解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三类用房紧缺的矛盾,办学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
5.组织实施和管理。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继续保留自治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建设厅、人事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扶贫办的有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各市、县也要按此格局成立相应的机构。
(2)部门配合,明确职责。自治区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认真核实我区申报的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审核各市上报的二期危改工程规划方案和项目材料,实事求是制定自治区二期危改工程规划方案并上报教育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财政部审批。负责筹措省级配套资金,对二期危改工程实施规划方案及项目材料审核意见负责;负责监督各项目实施的市、县工程专项资金按时、足额配套并拨付;负责检查、督促工程进展,及时向全国危改办报告工程实施情况等。
二期危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