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加强军地团结协作
各地各部队要坚持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的基本原则,大力加强军地团结协作。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积极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要求,一如既往做好支持部队建设工作。要配合部队搞好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协助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和人员安置等工作。要大力帮助部队解决战备、执勤、教育、训练、科研试验、后勤保障和国防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活动,研究制定支持部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的规划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要重点帮助驻贫困地区部队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营区环境,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
驻黔各部队要按照中央军委和总部的要求,在完成自身各项教育训练、战备执勤等任务的同时,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支援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做好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工作,集中力量援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要针对贵州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实际,在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中,加大教育、科技、卫生等扶贫力度,切实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要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从人才、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为部队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扶贫帮困和抢险救灾创造条件,确保部队任务的圆满完成。
完成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必须保持社会稳定。军地双方要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双拥工作的重要任务,教育广大军民充分认清保持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要积极组织广大军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宗教极端势力和“台独”等民族分裂势力作深入持久的斗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要教育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和革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珍惜荣誉、发扬传统、维护稳定、无私奉献。各地要坚持军(警)民联防,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果断处置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要按照“团结——协商——团结”的方针,积极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军(警)民纠纷,不断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三、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