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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7.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息服务。利用重庆外经贸网站等多种方式建立面向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电子信息平台,向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市场供求、科技兴贸等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增强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应用。
  8.建立出口促进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引进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相关中介组织和服务体系,为出口企业提供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国际质量认证、海外专利申请、出口企业孵化、反倾销应诉、出口贸易纠纷协调等规范服务。
  四、主要措施及扶持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合工作机制
  充实和完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产业局、市外经贸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建立的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负责扩大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政策集成。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区管委会要继续加强对科技兴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发展。
  (二)继续实施重点企业推进计划
  继续实施《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重点企业推进计划》,以市场为导向,突出重点,加强服务和政策支持,在我市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骨干企业。
  (三)加快培育重点产品
  适时更新《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以下称地方目录),突出优势产业,加强出口引导,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规模大的重点产品。根据《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变动情况对地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地方产品进入国家目录。
  (四)继续推动出口基地建设
  依托北部新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向园区集聚,建成光电产业、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和软件出口基地。合理利用三峡库区、特色工业园区的资源,重点发展中药材种植、天然气化工、矿产品等资源深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特色产品出口基地。
  (五)增强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财政、金融、保险支持
  1.组织企业做好高新技术项目上报工作,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用于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新产品研发和软件出口。
  2.对重庆市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技术引进及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按有关管理办法,地方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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