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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2010年,力争新材料产品出口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的35%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
  2010年,其他产业产品出口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的15%,年均增长25%以上。
  4.摩托车、汽车零部件优势传统产业
  大力推进大排量、异性化摩托车、多用途通机、高品质汽车零部件产品出口。
  2010年,机电产品出口增长高于全市外贸出口增长水平,占全市外贸出口比重的60%以上。
  (二)重点工作
  1.提高出口产品标准化水平。按出口国标准要求建立重要出口产品技术法规、标准数据库。引导企业,特别是重点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2010年,力争全市机电、高新技术重点出口产品采标率达90%以上。
  2.努力开展技术贸易措施应对工作。加快以产品认证为重点的国际质量认证工作,加强技术壁垒研究,建立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系统,帮助企业推进国际通行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认证和药品注册,跨越国外技术壁垒,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合理利用WTO规则,适时构筑我市技术性贸易防范措施,确保市场安全。
  3.加强出口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导重点企业加强专利战略研究;加强对高新技术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管理和利用;加强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和法律咨询服务;鼓励出口产品的制造、经营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
  4.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出口产品的研发;引导和帮助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或高水平科技团队;支持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出口产品研发能力。
  5.帮助拓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组织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参加“渝洽会”、重庆“高交会”、深圳“高交会”等国内展会及国际专业展会,推动高新技术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利用学术交流、经济技术合作、多双边会议等多种渠道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双边合作与援外、对外承包劳务工作结合起来,带动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
  6.努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有利条件和政策环境,鼓励大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在海外建立科技企业、研发中心,带动高新技术产品特别是现代中药产品扩大出口;鼓励我市企业与境外企业联合,构建产品出口战略联盟,共同拓展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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