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4]7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十六日
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红枫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红枫湖景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红枫湖景区自1981年设立以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旅游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景区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矛盾也逐步暴露出来。为此,应适时对景区现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一、红枫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红枫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红枫湖功能变化和景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建立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的景区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在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用水需要的前提下,促进红枫湖旅游业有序协调发展。
红枫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的总体要求,依法划分景区管理有关各方的事权,科学设置景区管理机构,合理界定各方职责,妥善协调各方关系,把景区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第二,充分考虑红枫湖水资源已经成为贵阳市主要饮用水源的实际需要,将景区旅游管理体制放到整个红枫湖管理体制中综合设计,妥善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促进红枫湖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
第三,遵循旅游市场发展规律,在不改变行政区划的基础上,主要依靠市场经济手段和实行政企、政事、政资、事企分开等办法,充分调动各方利益主体参与红枫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积极性。
第四,围绕全面加强景区的规划、保护、开发和建设,合理降低管理层次,减少管理环节,并使景区行政管理与所在地政府职能相衔接、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二、红枫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